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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生育保险报销待遇助孕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产前检查费、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计划生育医疗费等待遇。
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前已办理生育登记的女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具体计算方式是以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时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具体天数计发。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具体免费标准如下:
1.妊娠满7个月及以上顺产或**的乘以90日,即可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剖宫产的,增加15日,即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顺产或**的乘以42日,即可享受大约一个半月的生育津贴;
4.妊娠不满3个月**的乘以14日,即可享受大约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即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在规定的生育保险报销时间内,要准备好相关资料,以便能快速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手续尽快得到免费。各地区生育津贴计发天数略有差异,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生育保险一般用于参保人怀孕分娩期间,按一定比例报销生育费用,减轻家庭负担。关于生育保险报销标准,许多朋友都不了解,下面就和我
生育保险报销基数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针对生育险中的不同保障项目而设立的标准。对于女性而言,生育保险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报销标准,分别是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以及一次性补贴。
女性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各地区都不一样,生育保险报销比例也不同,以成都为例,关于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的具体规定如下: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各省市略有差异)。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助孕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医院支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用于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享受的工资待遇,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参保女职工因生育分娩、终止妊娠发生的医疗费用,助孕括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品等费用,以成都为例,实行定额支付标准如下: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的30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的2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的10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的30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关于生育保险报销产前检查费的问题。参保女职工在办理生育登记后,发生的门诊产前检查费,报销标准实行定额结算。生产或怀孕满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700元,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500元,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300元。如果患者有其他疑问可以随时咨询优先顾问,优选试管顾问将为您提供比较专业的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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